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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大甲與大安的蔥農,歷經蔥價低迷,非常忙碌辛苦,但也受到了各界的幫助,志昌在此再度感謝。
  
不過,最近也有大甲區蔬菜產銷班的班員來到服務處陳情,說他們收到了罰單,苦不堪言。
  
原來,青蔥清洗後剩下的黃葉是農業廢棄物,但因為數量太多,所以垃圾車不收。無處可倒的葉子,只好由農民載回自己的耕地堆肥。無奈卻被河川局認為是隨意棄置而被罰了十萬元。
  
因此上週四,我召集水利署第三河川局、台中市政府農業局、大甲區農會、大甲區公所及里辦公處與蔥農,一起在文曲里協調。
  
水利署表示,大甲溪河川常常遭人惡意丟棄垃圾,為了抓出這些人,才會在堤防處裝監視器,並非針對農民。
  
經過討論後,水利署已擬定辦法,會請農會與里辦公處協助登記蔥農名冊,並在載運青蔥黃葉的車上設計統一標誌。
  
以後觀看監視器的時候,會比對登記資料跟車上的標誌,這樣一來即可避免蔥農再度被罰,也能顧及河川管制。
  
志昌也提醒各位朋友,若在河川丟棄家用垃圾與廢棄物,是會嚴重影響生態與衛生的喔~敬請民眾也一起保護我們的大甲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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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協助蔥農越堤倒青蔥黃葉免受罰,河川局等單位與農民,十五日進 行協商,擬出造冊讓農民運倒辦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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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施志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